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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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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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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介 |
惠城区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是惠城区人民政府为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务实、廉洁、高效实施行政管理,优化投资环境而成立的行政监察投诉机构。中心在区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和区纪委监察局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影响行政效能问题和行为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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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内容和范围 |
1、不贯彻落实上级决定、决议或违背上级决定、决议的;
2、不实行政务公开或者不按规定进行公开,影响行政管理相对人知情权的;
3、不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敷衍塞责,工作质量低下的;
4、不落实限时办结制,推诿拖延,办事效率低下的;
5、不落实首问负责制,增加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成本或者难度的;
6、不文明执行公务,工作作风生硬,态度蛮横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7、利用管理和审批权限,“吃、拿、卡、要”的;
8、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
9、利用职权假公营私,故意制造、纵容、包庇不正当竞争,造成不良影响的;
10、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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