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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台风“桦加沙”进一步远离我区,雨势逐渐减弱,根据《惠城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区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25日10时将防汛Ⅲ级防风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IV级应急响应。
请各镇(街道)、成员单位继续严格落实防汛各项措施,强化值班值守,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做好相关防御工作,扎实做好局地强降雨及其可能引发城乡内涝、山洪、泥石流、滑坡、中小河流洪水等灾害的防御工作,继续加强转移人员的安全管理,在风险未解除之前,严禁已转移人员擅自返回危险区域,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