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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7日在惠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惠城区审计局局长 赵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执行区第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聚焦打造“四个惠城”、建设现代化一流中心区目标任务,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 ——保持经济运行稳中有进。2023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71.77亿元,同比增长4.5%,财政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区级预算实现收支平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4.19亿元,增长5.9%,税收和非税收入均实现恢复性增长。全区89宗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39.19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17.3%,发展势能进一步积蓄。 ——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债券政策支持,2023年我区获得政府债券资金29.34亿元,主要用于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头号工程”的力度扎实推进“百千万工程”,安排资金18.83亿元用于高新科技产业园1+4园区和中韩产业园惠城分园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园区承载力和吸引力;统筹资金4.81亿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利能力提升工程等项目。 ——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加大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领域保障力度,民生福祉持续改善。2023年度累计投入3.62亿元用于城乡义务教育和学校建设,新建5所学校,新增义务教育公办学位9240个。安排资金4.17亿元用于医院建设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质增效。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城镇新增就业1.6万人,发放各类就业创业补贴3917万元,保障重点群体稳定就业。 ——持续巩固审计整改成效。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截至2024年7月,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119个问题中,已整改到位105个,整改到位率88.23%,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整改完成率100%,已促进增收节支3575.89万元,已促进资金拨付到位1150.47万元,促进资金规范管理1.76亿元,推动完善相关制度15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 审计了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区级决算草案反映,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0.76亿元、总支出95.65亿元、年终结转结余5.11亿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6.42亿元、总支出54.87亿元、年终结转结余1.55亿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344万元、总支出1819万元、年终结转结余525万元;区级社保基金(不含省市级统筹险种)预算总收入6.6亿元、总支出5.8亿元、当年收支相抵结余0.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9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收入征缴管理不规范。一是横沥镇政府等13个单位部分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应收未收,涉及金额454.13万元。二是区国资局未督促下属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192.85万元;区市场监管局未及时上缴6笔案件罚没款11.74万元。 2.部分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区财政局未及时将40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至预算单位。 3.超范围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财政局超范围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中安排部分预算项目,涉及金额406.23万元。 4.未按规定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3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国资局申报的2个预算项目无绩效目标,区财政局仍批复预算148.56万元。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了55家区一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执行2023年度预算总体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一是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等3个项目、区民政局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等2个项目推进缓慢,涉及资金3104.4万元。二是区城管执法局未根据车辆燃油实际使用情况合理安排支出,导致资金滚存结余高,涉及金额62.21万元。 2.部分预算支出不合规。一是区城管执法局未经审批使用3辆无编制的公务用车,涉及使用的运行维护费2.14万元;配发的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超出标准43.09万元。二是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及下属技术服务中心超出规定标准支付公务交通费5.11万元。三是技术服务中心无依据支付聘用人员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的房租及租金税费7.32万元。 3.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6个单位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涉及32个项目、采购金额64.37万元。 二、政策措施落实和民生审计情况 (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企业服务水平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审计 重点审计了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积极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企业服务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服务资源统筹力度不足。一是区教育局等3个单位共93个政务服务事项未进驻区政务大厅,未实现部门事项“应进必进”。如区教育局的学前教育机构变更等行政许可事项,申办人需到区教育局相应的业务股室办理,未能实现“受审分离”。二是区行政服务中心未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5个部门分设的专业性窗口整合为综合办事窗口,未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未能实现“一窗通办”的便民效果。 2.信息化建设存在短板。一是“惠城企通”微信公众号板块建设不够完善,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未按规定设置“首席服务官”功能模块,且已设置的“招商政策”等部分子板块无相关内容。二是信息平台数据不完善,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的“企业信息管理”板块共有3.44万条企业信息,与我区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数量10.74万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未能完整反映我区企业总体情况。 3.信息公开不到位。一是区行政服务中心未在服务大厅公示周六延时服务时间,未在线上线下公示周六可延时办理的96个服务事项内容。二是惠城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未对外公布各窗口开放时间、可办理事项等内容。三是区政务和数据局未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更新广东政务服务网惠城区分厅部分办理窗口的信息,有10个政务服务事项的网站公示办理窗口地点与线下实际情况不一致。 (二)农村村容村貌整治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审计 重点审计了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五大美丽专项行动等方面的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积极推动农村村容村貌整治工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按规定制定方案。一是芦洲镇政府等5个镇(街道)未按规定制定辖区内河湖管护保洁工作方案。二是江南街道办事处等3个镇(街道)未按规定制定田间窝棚整治方案。 2.村容村貌整治成效不足。一是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进“三线”整治工作不到位,未将水口街道17个行政村纳入“三线”整治范围;未完成2022年及2023年“三线”整治任务,有27个行政村存在线缆乱拉乱挂等问题。二是横沥镇政府等11个镇(街道)落实村容村貌整治工作不到位,部分行政村房前屋后、村巷道、田园、河道、村域工业园等区域仍存在脏乱差现象。三是区城管执法局未有效督促保洁公司更换破损仍在用的保洁设备,导致出现污水、臭气泄露等问题。四是水口街道办事处等6个镇(街道)部分田间窝棚整治不到位。 3.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马安镇政府“美丽家园”奖补资金30万元、汝湖镇政府“美丽田园”奖补资金30万元均闲置超过一年未使用。二是新楼村等25个行政村村委会未按规定向奖补对象发放2021年“美丽家园”建设奖补资金,涉及金额21.75万元。 (三)其他民生领域审计发现问题 一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把关不严,向不符合条件的2家企业和2人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等就业补助资金5.61万元。二是水口中学等3所学校落实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补助政策不到位,应助未助8名学生,涉及金额0.8万元。三是区民政局审核把关不严,向5名已死亡人员账户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0.47万元。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 重点审计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资产账实不符。一是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口街道办事处未按规定在项目移交时与资产调入方明确资产核算衔接工作,致使资产漏记,涉及4个项目、金额12.81亿元。二是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等5个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将已完工项目纳入资产类科目核算,涉及9个项目、金额约6.44亿元。三是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5个单位的资产已移交或报废,未按规定进行账务核销,涉及资产原值237.76万元。四是汝湖镇政府、原区检测中心购入资产未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金额99.04万元。 2.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审核或财务决算。区国资局等7个单位未及时对15个已验收的建设项目开展竣工结算审核或竣工财务决算,金额18.64亿元,逾期时间最长为28个月,其中:未及时开展竣工结算审核的工程8个,金额15.06亿元;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工程7个,金额3.58亿元。 3.部分项目未经验收交付使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代建的东升学校和汝湖镇政府建设的YH66北三线扩宽改造工程等4个项目未经验收即交付使用,涉及金额1.02亿元。 4.汝湖镇政府对部分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2处土地被村民占用,用于养殖家禽、种植农作物,涉及面积超100平方米;1处房屋供惠州市供水公司无偿使用,面积106平方米。二是下属企业惠州市汝湖永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未建立存货计量验收制度,对种植收成、外购的和销售的大米等农产品未进行进、销、存账务处理。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审计了龙丰街道办事处、汝湖镇政府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龙丰街道办事处、汝湖镇政府能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推动辖区生态环境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 1.污染防护及治理不力。汝湖镇政府对辖区内的4处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管护不到位,保护区内有1处搭建的临时简易棚30平方米,部分区域有种植果树等情况,存在水污染风险。 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落实不到位。2021年至2022年,龙丰街道办事处未跟进24公斤薇甘菊防治药物的使用情况及薇甘菊400亩、红火蚁200亩的防治成效。 3.未严格履行政府储备土地管护职责。龙丰街道办事处管护的3块储备地块有堆放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种植蔬菜、养殖家禽等现象。 4.未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河长制、林长制配套制度文件。龙丰街道办事处制定的河长制配套制度、林长制配套制度存在与上级制度内容雷同等的问题,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等部分制度难以执行。 (三)区属国有企业审计 重点对汇城公司202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以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其5家全资或控股的公司。审计结果表明,有关企业能够聚焦主责主业,推动企业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1.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汇城公司及下属5家全资或控股公司制度建设存在缺陷,未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风险控制等制度。 2.未严格履行请示报告制度。一是长澈公司等4家公司制订或修订的37个制度未按规定报区国投公司批准。二是科筑公司现任的执行董事、总经理无上级任命文件。三是三建公司未按规定将法院判决事项上报区国投公司备案。四是融城公司未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被区城管执法局罚款25万元。 3.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 (1)建设程序和手续不合规。一是融城公司、坤金公司作为金峰学校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土方分包单位,在建设单位区代建项目中心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设计图纸的情况下违规先行施工。二是融城公司、坤金公司在建设单位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的情况下,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被区城管执法局罚款13万元。 (2)施工管理混乱。融城公司未按规定报建设单位审查确认河南岸派出所建设项目变更的部分内容,并完成施工,导致建设单位对该部分增加的工程造价35.52万元不认可。 4.违规支付款项。一是融城公司违反合同约定超进度支付区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的工程款119.48万元。二是融城公司列支应由分包单位承担的施工损坏赔偿款等不合理支出30.24万元。三是融城公司1名外部董事、科筑公司1名外部监事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不在岗,融城公司、科筑公司支付其工资及社保费49.3万元不合理。 5.会计信息不实。一是长澈公司等4家公司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计量项目收入、成本。二是三建公司未将挂靠公司向派驻管理人员支付工地补贴的业务列入会计账核算,金额17.68万元。 四、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对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建设的乡村振兴农村支路硬底化项目等12个建设单位的18个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对区水利资源开发建设中心建设的大岚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2个建设单位的3个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积极推动我区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17个项目未按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例如马安跨境电商产业园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已铺设使用的施工便道长度、宽度、厚度均少于设计要求,围堰、围挡施工量也少于设计图纸要求,涉及造价437.8万元。 (二)13个项目施工质量存在问题或隐患。例如乡村振兴农村支路硬底化项目中的7条新建支路存在多处开裂的情况;东江湾高新技术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工程的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组织施工,如使用的部分电缆保护管管材泛黄且已变形,工程存在质量隐患;水口民营工业园三期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的施工单位违反规定在排水管沟槽混凝土基础施工中偷工减料,存在工程质量隐患。 (三)7个项目工程进度缓慢。例如东江湾产业园马水路(惠泽大道至下良工业区)改扩建工程项目因土地移交、电力燃气迁改缓慢导致工期延误;东江湾高新技术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合同约定工程竣工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截至2024年8月,项目已完工但未完成竣工验收。 (四)12个项目工程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例如县道X205线惠州大道G324至永湖镇交界段改扩建工程(马安大桥、稻园桥)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在未充分现场探测核实的情况下,采用存在错误的图纸资料,影响工程施工;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二期工程项目因市第三人民医院在施工前未合理规划医院功能布局,部分已砌筑好的砖墙被拆除,造成建设资金浪费12.8万元;乡村振兴农村支路硬底化项目部分支路路基验收记录等早于现场施工时间,存在验收记录不真实的情况。 (五)3个竣工结算项目多计工程造价。大岚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3个项目因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及人工材料调差等量、价计算问题,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84.64万元。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3年7月以来,区审计局共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10份。从移送事项情况看,问题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等领域。有关单位正依法依规对移送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理。 六、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一是要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盘活各类存量资源,提高预算收入的配置效率。二是要规范支出管理,强化资金分配、下达和使用全过程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能,避免损失浪费,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 (二)规范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提高项目质量效益。一是要加强项目基本程序建设管理,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二是要严格项目成本控制,避免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要压实项目主体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严肃问责,确保重大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三)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要加强国有企业建设和管理,做大做强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避免国有资产损失流失。生态保护方面要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树牢绿色发展理念,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美丽乡村。民生兜底方面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推动惠企惠民政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 对本报告反映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按有关规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立足经济监督定位,依法忠实履职尽责,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切实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为着力打造“四个惠城”、建设现代化一流中心区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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