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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公安机关户政业务办理指引——投靠配偶

  一、办理条件

  夫妻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户口在市外的配偶,可以申请户口迁移至配偶户内。

  二、需审核材料

  ①投靠人、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②结婚证

  其他情形:

  ①子女、父母随迁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

  ②申请人的实际婚姻状况与居民户口簿记载不一致的,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或书面说明(本人签名)

  三、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在4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见,呈报入户地县(区)户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批意见后,受理窗口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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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分局 时间: 202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