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cq.gov.cn/)和本机关信息公开目录平台(http://www.hcq.gov.cn/bmzj/qnyj/index.html)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地址:惠城区龙丰街道永联路区政府3号楼512室)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部门领导及分工等情况;本部门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及职责、下(直)属机构等情况。

  (二)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等文件;规章制度以外的本部门的其他文件。

  (三)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部门会议,领导同志活动及有关工作部署、进展等信息。

  (四)政务服务

  主要包括: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五)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本部门的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七)其他

  主要包括:本部门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本部门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本部门人事任免及本部门招考录用工作人员的计划、程序、结果等;本部门重大工作方案、公示等。

  (八)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主要包括乡村振兴有关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频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http://www.hcq.gov.cn/bmzj/qnyj/index.html

  使用方法

  1.进入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cq.gov.cn/),点击“部门镇街频道”,点击“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进入本机关频道。

  2.本机关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划分为“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财政预决算”“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九部分。其中“组织机构”划分为“领导分工”“机构职能”两个信息子类;“财政预决算”划分为“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两个信息子类;“其他”划分为“政府采购”“人事信息”“规划计划”三个信息子类。点击其中某一个可显示相关信息列表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3.信息搜索设有正文、名称、文号、发文单位、主题词及年份等多种查询条件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条件进行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联系地址惠城区龙丰街道永联路区政府3号楼51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52-7829512,邮政编码:516001

  互联网申请地址:https://ysqgk.gd.gov.cn/752087/choice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惠城区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部门网站下载(点击文末附件下载),复制有效。

  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①当面提交

  本机关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惠城区龙丰永联路区政府3号楼512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②信函提交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

  (2)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

  申请人登录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必要时将出具回执)

  初审内容包括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确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证明是否真实。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申请时间的确认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答复

  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9.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经征得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权利人。详见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附件2)

  ()收费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电话:12345

     

   附件:1.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