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和咨询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 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5.《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和咨询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惠城分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咨询监督渠道】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电话监督(0752-2169001)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级 | 第二级 | 内容 | 责任股室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领导姓名、职务、分管的工作内容 | 办公室 |
机构职能 | 包括内设各机构的职能、办公电话、办公地址等 | 办公室 |
部门文件 | / | 以单位名义发布的公示、公告、通告等新信息,根据单位内设机构工作需要发布有关公示、公告、通告等信息,以及与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 | 办公室 室 |
工作动态 | / | 我局领导和各股室开展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动态信息,近期社保经办方面需公众知晓的新闻等内容。 | 办公室 |
政务服务 | / | 本局社保经办服务事项的详细内容,按照广东政务服务网的事项要素格式公开,具体内容有事项编码、法律依据、办事表格与样表、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事地点与窗口、在线申办网址、联系电话、救济途径等。 | 各股室 |
财政预决算 | 财政预决算 | 转载市、区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文件。 | 计财股 |
三公经费 | 公开本局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等信息,汇总制成《“三公”经费表》并发布。 | 计财股 |
其他 | 规划计划 | 公开本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 办公室 |
人事信息 | 本局党员领导干部任免职文件。 | 办公室 |
政府采购 | 本局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开展的所有采购事项信息,包括采购计划、采购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合同公告、验收公告等内容。 |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