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区长信箱”主要受理范围及写信须知

  ·对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各项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对城市建设、城市创建、市场秩序、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对单位、行业以及风景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行为;

  ·行政诉讼复议方面的问题;

  ·其他需要向领导反映的问题;

  ·信件应符合国务院《信访条例》和省、市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

  ·请在来信中注明您的通信地址、电子邮件和真实姓名,以便有关部门及时给您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