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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珠三角百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惠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2022-08-12 10:53:5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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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珠三角百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惠城府办函〔2022〕51号


各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珠三角百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径向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反映。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珠三角百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若干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珠三角百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和《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农村局珠三角百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我区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绿色发展,保障优质水产品供给,助推渔民持续增收,推动乡村振兴,从2021年起开展惠城区养殖池塘升级改造绿色发展三年行动,现结合实际,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重建岭南特色现代桑基鱼塘,打造美丽渔场,构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要,推进实现我区渔业产业振兴、绿色发展、环境优美,渔民富裕。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质量安全提升、生态环境改善为目标,实施养殖池塘升级改造,推进渔业转型升级。衔接乡村振兴、国土空间、食品安全、水污染防治等重要规划,优化生态、生活、生产空间布局,整体推进养殖池塘升级改造。

  (二)示范带动,逐步推进。有关镇(街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池塘升级改造工作,优先在水产养殖密集区开展池塘升级改造,结合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实际,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池塘连片规模,实行连片改造,按照“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整镇、整村、整片区域推进。鼓励龙头企业、健康养殖示范场、合作社带动周边散户积极参与。

  (三)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作用,形成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社会资金、金融资本等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资金监督,提高使用效率。

  (四)机制创新,长效运作。鼓励采用池塘流转或置换等方式,以镇(街道)、村级集体组织为治理实施主体,探索以第三方建设尾水集中处理公共设施的模式开展集中连片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鼓励第三方独立运营尾水治理设施并负责日常维护,确保养殖池塘改造和尾水治理成效持久发挥效用。

  三、工作目标

  2021年至2024年,在全区开展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工作,以规模养殖场、连片养殖场为重点,推进1.1万亩养殖池塘进行升级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并建设1个美丽渔场,推广绿色、健康、生态养殖模式,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满足人民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实现渔业产业振兴、绿色发展、环境优美、渔民富裕的目标。

  四、主要措施

  (一)美丽渔场建设。以重要公共水域周边区域、水产养殖主产区、连片养殖区等为重点建设区域,依托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产业园、龙头企业、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在基础条件较好的马安镇建设示范性美丽渔场。重点开展以场容场貌园林化、尾水治理规范化、生产过程场景化、产品质量标准化、经营管理现代化和生产服务组织化为目标,构建渔业与人居、自然环境和谐共生的岭南特色典范。

  (二)池塘标准化改造。按照“池塘规整、深度适宜、灌排配套、设施先进、生态优美”的建设要求,对全区连片池塘进行科学规划和设计,集中实施标准化改造。开展清淤、挖深、塘形改造、固基、护坡以及道路、电力、进排水、投饵和增氧等设施规范化改造建设和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环境,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不得以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为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传统桑基鱼塘禁止塘底、塘基硬底化。同时借鉴河湖长制经验,探索建立水产养殖镇、村两级“塘长”负责制,推进辖区池塘升级改造和尾水治理设施建设。

  (三)引领性技术模式推广应用。重点推广农业农村部推荐的重大引领性技术,大力发展“集装箱+生态池塘”集约养殖与尾水高效处理、陆基高位圆池循环水养殖、“零排放”圈养绿色高效循环养殖、渔光一体化分区养殖、池塘小水体工程化循环流水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健康养殖模式,鼓励引入运用多营养层级循环利用、循环水生物絮团、渔稻综合种养、渔菜共生、渔草轮作、渔草共作、鱼虾贝藻等生态养殖模式。支持提升资源化水处理技术,倡导精准密度集约化养殖和智能化控制技术,大规模转变传统生产方式,实现水循环使用,低碳高效零排放、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

  (四)推进尾水排放在线监测。加强养殖水体和尾水水质在线监测,规范设置养殖尾水排放口,落实养殖尾水排放属地监管职责和生产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通过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水质状况,为水质管理提供数据分析和决策依据。

  (五)发展规模化经营。在保障村民利益的基础上,指导村集体采用连片规划、分期实施的方式,对池塘进行集约整治,促进长期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经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强村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让水产养殖业发展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大力推广“整片推进、抱团发展、效率提升”产业发展模式,探索水产养殖绿色高质量发展新路径。鼓励养殖户将池塘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发展100亩以上的规模化经营,实现土地、资产、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提高产业化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六)提升水产品质量。深入开展水产品“不安全、不上市”专项行动,全面压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管理措施,健全工作制度,探索构建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指导养殖生产者科学控制养殖密度,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管理,实施“减药行动”,开展水产养殖投入品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试行水产养殖投入品白名单制度,着力消除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推动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五、进度安排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按年度统筹推进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和尾水治理工作。

  (一)发动试点阶段(2021年11月—2022年11月)。印发本区行动方案,摸清水产养殖池塘底数,建立管理台账,制定任务清单,周密部署、突出重点、精心安排,开展重要公共水域周边、国考断面周边及重点连片池塘的治理工作,积极申报和实施省级美丽渔场示范项目、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项目,确定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和尾水治理连片示范点。在惠城区马安镇和横沥镇开展推进试点,推进建设1个示范性美丽渔场、完成0.42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和尾水治理任务。

  (二)全面攻坚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9月)。总结前一年度经验,完成0.34 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和尾水治理,继续推进示范性美丽渔场建设。完成上一年度建设任务验收。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0月—2024年12月)。全面推进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和尾水治理,实现整治全覆盖。完成1个示范性美丽渔场建设,完成0.34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和尾水治理。完成上一年度建设任务验收。至2024年10月底,全面完成1.1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三年度建设任务验收,并对三年行动成效进行总结。

  六、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珠三角百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实行区长、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负责制。有关镇(街道)要制订本地区三年行动方案,建立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的联动机制,将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任务列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农业农村水利部门牵头负责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工作,大力推进养殖证登记发放;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并开展绩效评价等工作;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农业农村水利部门制定尾水排放标准,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环境监管;自然资源部门及农业农村水利部门负责对相关设施农业用地进行严格监管。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

  (二)加强资金保障,强化政策扶持。有关镇(街道)要加强自身财力投入,将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整合涉农资金,多渠道保障财政资金,按实际需求统筹安排,确保完成年度任务。要主动对接金融、保险、农业担保等机构,创新金融产品,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政府扶持、金融支持、企业自筹、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动各类资金投入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要在用水用电用地、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保险等方面对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予以政策支持,引入有实力的养殖企业,引导池塘所有者适当延长池塘承包期,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和长期稳定投入。

  (三)广泛宣传引导,强化科技支撑。积极利用公共媒体,广泛宣传水产养殖转型升级的发展理念,全方位、多层次示范推广,营造政府推动、主体实施、养殖户自觉参与、社会各界支持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渔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作用,加大水产养殖先进技术推广力度,加快普及资源节约、清洁生产、生态种养相结合的健康养殖模式,切实加强科技创新对产业升级的支撑。

  (四)加强运维管理,防止违规行为。健全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强化管护措施,使完成升级改造的养殖池塘持久发挥效用。严格落实运维管理制度,监督生产经营主体不得擅自改变尾水处理设施(生态沟渠、沉淀池、过滤坝、曝气池、净化池等)功能,保持设施正常运行,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有关镇(街道)于2022年8月19日前将行动方案报送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并分别于实施期间的每年1月7日、4月7日、7月7日、10月7日前向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报送上一季度实施进展情况。


  附件:珠三角百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工作任务表


附件

珠三角百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工作任务表

镇(街道)

升级改造池塘

面积(亩)

美丽渔场数量(个)

分年度任务

第一年度

第二年度

第三年度

改造池塘面积(亩)

改造池塘面积(亩)

改造池塘面积(亩)

水口街道

1000



500

500

三栋镇

400



200

200

汝湖镇

1000



500

500

马安镇

4000

1

2860

570

570

横沥镇

4200


1340

1430

1430

芦洲镇

400



200

200

合计

11000

1

4200

3400

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