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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城区民政局 日期:2022-09-06 11:54:25 点击:-
《惠城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是惠城区政府确定的“十四五”专项规划之一。根据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区民政局在广泛征求公众、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以及专家学者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完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政策性解读等流程,经反复修改完善,牵头编制形成了《惠城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规划制定背景说明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民政、民生、民心,事事关系百姓”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要指示。《惠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要创造更加厚实民生福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其中两项重要任务。
“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区民政事业持续快速发展,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健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不断创新,社会福利事业长足发展,在我区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逐渐深入,对民生兜底、养老服务等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民政工作的任务艰巨繁重,而“十三五”规划内的许多内容和要求已发生了改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聚焦特殊群体和群众关切,深入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切实发挥民政兜底性、基础性作用,惠城区民政局制定草拟了《惠城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惠城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规划》主要依据民政部《“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广东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惠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惠州市惠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调研方案》,以及国家、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编制。
二、规划的主要任务目标
(一)发展总目标
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区委区政府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区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坚持为民情怀,突出为民执政理念,切实发挥兜底性、基础性作用,深入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进民政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多元化建设,全面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政治权利切实维护,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民政事业走在全市前列。
(二)具体目标
1.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取得新成效。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健全完善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基本生活有保障、救助内容分类别、对象标准多层次、事业发展可持续,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城乡困难群众。“十四五”期间,城乡低保标准年度增速不低于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
2.幸福颐养的老年服务实现新进展。完善城乡覆盖、功能完善、服务多元、监管到位的养老服务体系,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协调推进、医养康养结合发展,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增强。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逐步形成兜底供养有保障、普惠养老能满足的多层次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机制。全区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3.适度普惠的儿童保障取得新成绩。健全覆盖范围广泛、分类标准明确、保障制度完善、部门联动有力、与惠城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形成以基本生活保障、分类保障、落实监护责任、关爱保护为主要内容的儿童福利体系。“十四五”期间,孤儿生活保障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标准增长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增长幅度。到2025年,全区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到50%。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儿童保障由兜底性、基础性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取得重要进展。
4.健康规范的慈善事业开创新局面。慈善事业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慈善组织蓬勃发展,志愿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福利彩票健康发展,慈善募捐渠道不断拓宽,慈善方式丰富创新,慈善文化更加深入人心,引领社会风尚的作用更加明显,全民慈善的氛围更加浓厚,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助弱方面的作用更加有力。
5.协同共治的基层治理得到新提升。大力推进村(居)民自治,充分发挥基层自治作用,到2025年,基层民主参选率达到96.5%。社区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进一步充实,专业作用进一步突显,到2025年,全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1600人,实现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数量达到18人,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100%。到2025年,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达到32平方米,乡镇社区和城市社区的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6.精细高效的社会服务达到新水平。婚姻登记管理更加便民,殡葬改革持续加强,残疾人福利更有保障;区划地名设置进一步优化。到2025年,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70%;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达到100%。
(三)主要指标
《规划》对标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主要任务指标,确定了23项主要指标(约束性9项,预期性14项)。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5章节,全文2.37万字,第一章是“十三五”发展回顾,第二章是发展环境,第三章是总体要求,第四章是发展任务,第五章是保障措施。
(一)发展任务
围绕发展目标,提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保障、社会治理、社会工作建设、慈善事业、社会服务等7大发展任务,推动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1.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救助标准科学调整机制,健全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体系,实行多维度、差异化救助。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应用,建立慈善救助与困难群众需求信息共享机制。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推动公益慈善救助,推进社会救助领域志愿服务发展。
2.加快养老服务发展。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逐步形成兜底供养有保障、普惠养老能满足、中高端市场可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机制,推进养老行业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三化”建设,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3.健全儿童保障体系。按照“兜住底线、夯实基础、建强体系、创新发展”的思路,做细做实儿童福利工作。不断深化儿童福利服务,加强儿童队伍建设,强化儿童保护宣传,逐步将儿童福利保障由兜底性、基础性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儿童保护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拓展到所有未成年人,建立起与惠城区经济水平发展相适应的儿童保障体系。
4.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发挥民政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相互促进,自治、法治、德治同步发力,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广泛参与的格局,实现党的领导更加坚强、参与主体更加广泛、服务更加精准。
5.加强社会工作建设。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到2022年,建成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点,实现全区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每个镇(街道)至少成立1个枢纽型的社区社会组织。
6.加快慈善事业发展。规范慈善事业发展,提高慈善资金使用透明度。慈善文化对社会风尚的引领作用更加突显,人民对公益事业更加热心,慈善事业作为第三次分配作用充分发挥。不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常态化发展。规范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福利彩票筹集资金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慈善事业全面发展。
7.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残疾人福利保障等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大力推进基本社会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
(二)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民政智能水平、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等6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