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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城区教育局 日期:2026-07-27 16:12:07 点击:-
惠城区2026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已结束,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现就证书领取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书领取方式
(一)邮寄领取:凡在教师资格系统选择了邮寄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及通过学历审核的应届生,我局将于2026年7月30日通过邮政EMS的方式陆续邮寄到申请人系统填写的指定地址,请申请人耐心等待,留意中国邮政物流信息和电话,邮费到付。
(二)现场领取
1.领取时间:2026年7月28日-3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领取地点:惠城区教育局三楼301人事股(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红楼路86号),联系电话:0752-2677403。
3.领取证书须携带材料
(1)“非在读人员”申请人,出示身份证原件领取。(可提前下载《惠城区2026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附件1),查看并记住领证序号,领证时告知工作人员序号以便快速提取)。
(2)申请人如需代领,须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授权领取委托书领取(模板见附件2),如申请人为应届毕业生的,还需提供申请人的毕业证原件。
(3)孕期申请认定未完成胸透检查的人员,相关材料不予邮寄,待妊娠结束后到惠城区指定体检医院完成胸透补检,凭上述材料及体检合格结果到现场领取。
(三)“在读应届毕业生”申请人,以学籍信息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需在认定通过且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补充学历操作(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 —“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补充学历审核通过后才可领取证书,同时可在网上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没有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补充核验学历者,一律不发证。
选择“邮寄领取”但未补充学历的应届毕业生,请于8月15日前完成学历补充,认定机构将集中安排二次邮寄(预计8月中旬),逾时将不再安排邮寄服务。
三、注意事项
1.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2.《教师资格证书》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具有同等效力,请妥善保管好,并及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3.第一阶段未领取证书的申请人,可在第二阶段领证时间领取,领证时需告知工作人员是领取第一阶段的证书。未能在上述指定时间领取证书的人员,可在2026年8月28日前的每周一、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前来领取。
4.高中、中职证书由惠州市教育局认定,发放公告请留意惠州市教育局的通知。
附件:1.惠城区2026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pdf
2.委托书.doc
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局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