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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城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日期:2025-08-18 11:19:10 点击:-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关于划定惠城区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的通告〉的延期通知》,为方便各单位贯彻落实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也为社会公众对文件解读有更全面的理解,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一)出台背景
《关于划定惠城区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的通告》(惠城府〔2020〕40 号)(以下简称《通告》)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将于 2025年8月31日届满。该《通告》实施以来,通过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规范经营管理等措施,有效减少了露天烧烤导致的油烟污染、占道经营等问题,对提升惠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优化人居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持续有效做好划定惠城区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管理工作,进一步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确保目前划定惠城区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规范性文件在有效期满后继续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惠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关于〈关于划定惠城区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的通告〉的延期通知》。
(二)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3.《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4.《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5.《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二、目标任务
切实减少城市大气污染,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优化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也是为职能部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露天烧烤食品执法管理工作,提供明确的执法依据和支撑。
三、执行范围和期限
惠州市惠城区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北起新寮北路与三环北路交界处,沿三环北路、第三东江大桥、三环西路;西至三环西路与新联路交界处,沿新联路、红花湖路、金榜路、三环南路、下马庄路、演达大道;南至演达大道与四环南路交界处,沿四环南路、惠澳大道、三环东路;东至三环东路与惠州大道交接处辅道,沿惠州大道、东江一号路、人民路、隆生大桥至新寮路,沿新寮路、新寮北路至与三环北路交界处的区域内。
施行期限:延期实施二年至2027年8月31日

四、主要内容解读
《关于〈关于划定惠城区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的通告〉的延期通知》是对《通告》进行延期实施二年至2027年8月31日,《通告》内容不作其他修改。全文共八条,对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禁止时段、管理要求、查处主体、公众监督渠道等作了通告。
五、执行标准
惠城区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工作按照《通告》以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以及技术标准要求执行。
六、关键词诠释
全面禁止露天烧烤食品:指在划定区域内,无例外、全时段禁止在室外开放空间进行烧烤食品制作活动及为其提供场地的行为。
七、有利举措
《通告》清晰划定了惠城区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同时明确了区直相关部门的查处职责,有利于惠城区统筹抓好露天烧烤食品执法管理工作。
八、新旧政策差异
《关于〈关于划定惠城区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的通告〉的延期通知》是对《通告》进行延期实施,《通告》内容不作其他修改。
九、特色亮点
《通告》明确惠城区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为惠城区中心区域有关镇街,并非全域无差别划定为禁止露天烧烤,既尊重城市发展实际,又有效保障了广大市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十、解读单位和联系电话
解读单位:惠州市惠城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0752-2118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