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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5-10-28 17:26:42 点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一)出台背景
为了加强农贸市场的法治化管理,建立适应我区农贸市场的管理模式,促进、规范农贸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具体和细化我区农贸市场在规划布局、设施建设、经营规范、服务管理、经营秩序等各方面的制度,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制定了《惠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3.《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4.《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5.《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6.《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助力“百千万工程”,坚持便民惠民和问题导向,积极打造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规范、秩序井然、业态惠民、活跃流通、促进消费的城乡农贸市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包含21条条款,包括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政府职责、部门职责、网点布局专项规划、市场开办、市场开办者责任、场内经营者责任、歇业或终止经营等内容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1.农贸市场的定义:是指有固定的交易场地、设施,有若干经营者进场经营,对农产品、农副产品、食品及其他商品实行集中、公开、现货交易的场所。
2.适用范围:本区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经营和监督管理等活动。
3.政府部门职责:明确区科工信部门、区住建部门、区自然资源部门、区市场监管部门等各自的工作职责。
4.网点布局专项规划:应当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有利交易的原则。
5.市场开办者责任: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并落实农贸市场内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卫生、经营秩序、计量管理等管理制度,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义务。
6.施行时间及有效期:自2025年11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涉及范围
本区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经营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五、利企惠民措施
1.《办法》为我区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经营和监督管理等活动提供了制度依据。
2.《办法》对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开办、市场开办者责任、场内经营者责任、诚信经营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使农贸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更清晰了解其应履行义务和责任。
3.《办法》明确了农贸市场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如网点布局专项规划、建设技术规范、周边治理等,完善了协调机制。
4.《办法》明确了农贸市场网点布局规划应当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有利交易的原则。
5.《办法》明确了农贸市场开办者需无偿提供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给消费者使用,为消费者购物提供停车区域。
六、新旧政策差异
本《办法》为新出台政策。
七、解读单位
解读单位: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52-2183582